我與剛離婚的丈夫結婚,他與前妻有個兒子,我將他當作自己兒子一般對待,婚後一年我也生了一個兒子,一家四口生活非常美滿。但自從丈夫自軍中退役後,獨自北上工作,開始有了外遇行為,甚至與小三同居,為了保住婚姻,我辭職帶著孩子北上,與丈夫一同居住,但他並沒有回頭的意思,我也因此放棄,又帶孩子回到屏東,沒想到他開始不支付生活費,也不跟我們聯絡,不知道我要如何爭取自己權益,讓他支付我們的生活費。
徵信社價格建議您,還是先與丈夫做溝通,若無法達成共識,那就在考慮是否要維持這段婚姻,就算不離婚也是可以要求扶養費,因為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扶養教育義務,若對方不願支付,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支付。如果想要離婚,除了協議離婚外,也可以請法院判決離婚,但要注意請求離婚的原因,以及相關證據,若是想依對方外遇為由,可以請知情的有人當證人,或是蒐集相關證據,同時也可以請求孩子監護權,以及損害賠償金。如果孩子已滿七歲,法官可能會參考孩子意願,順便了解夫妻離婚原因。若判決必須支付贍養費,而對方不願支付,可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法院會查扣對方三分之一的薪水,以及四分之三的年終獎金。若不懂法律事宜,又怕自己權益喪失,除了委託律師外,也可以委託徵信社,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徵信社價格有專業法律顧問,可以協助您解決法律問題,如果需要抓姦、蒐證等服務,也可以一併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