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過往的觀念較為傳統的情況下,造就了許多人都不願意當兩人離婚的證人,畢竟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一件很替自己觸霉頭的事情,造就了很多人不願意去當人的離婚證人,再加上古時候總有著勸和不勸離的觀念,更令人不想要去當人的離婚證人,深怕兩人的姻緣就此結束,會替自己造了孽。也因為這樣的觀念深植於大家的腦海裡,使得很多欲想要離婚的怨偶,一時之間找不到人當離婚證人,來替自己見證離婚的過程,甚至抱怨起為何離婚的時候要得有證人在場?
其實,離婚的過程中要有證人在場,和結婚的時候得要有證人在場,道理是一樣的,之所以要有人在場見證,是讓他們得以透過旁人的角度去觀察,你與你的配偶是否有想要離婚的意願,倘若沒有,日後若是遇到不必要的紛爭,那麼法官也可以根據旁人的看法、角度,去審判起當初兩人的離婚過程是否有效,進而做出正確的判斷。
因此,徵信公司-大愛徵信公司要告訴你,千萬不要認為離婚證人不重要,就省略了這個步驟,日後要是出了狀況,告訴你,後悔可就來不及囉!
徵信公司-大愛徵信公司還記得,有很多人時常遊走於法律的漏洞上,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都會借用親朋好友的印章,佯裝兩人在離婚的時候,親人確實都有見證到兩人有離婚的意願,因而順利讓自己和對方結束這段婚姻關係。
但日後,對方一個不對勁,突然想要挽回這段婚姻,其若是懂得些許的法律,就會因而想到兩人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並沒有證人在場證明,就會進而到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令相關人員去調查並蒐集相關證據,拼湊出事情的真相,造就了法官徵信確定事實後,判定兩人的婚姻關係仍就存在。
而在這時,若是有一方有了伴侶,那後果可就不堪設想,畢竟在法律上你的婚姻關係仍就存在著,即便你當初以為兩人確實離婚了,但對方也可以依重婚罪或者是通姦罪等,對你以及你的新伴侶提出告訴!因此,不要嫌麻煩就去省略這些步驟,有時候就是因為自己認為不重要,而造就了日後留下莫大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