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化名)和萱萱(化名)交往受到家人的反對,兩人為了結為連理,95年竟到一家KTV包廂內結婚,後來阿宏的母親介紹一名A姓女子與阿宏結識,兩人步入禮堂後,阿宏背著萱萱過著一夫二妻的生活,星期一到五都和萱萱同居,週末則是去陪A女,同年11月間阿宏和萱萱因為此事發生爭執,萱萱被阿宏打傷,導致口角流血,於是萱萱一氣之下怒告阿宏重婚罪,在事後又反悔撤告,雖然民法修訂前以儀式婚作為結婚證明,在97年後才改為登記制,但萱萱和阿宏是在密閉包廂舉辦結婚的,非屬公開場合的儀式,故檢方經調查後,不予將阿宏起訴。
在民法修正以前,結婚是以儀式婚作為基準,故只要在公開場合舉辦婚宴,就視同結婚,但97年結婚由儀式婚修正為登記婚,故只要有辦理登記結婚,即便沒有公開宴客,也算是結婚;此案件中的女方對男方提出重婚罪的告訴,雖然事後撤告,但因為重婚罪非屬告訴乃論罪,而是公訴罪,故提出告訴後便不能撤告了,不過因為兩人當時是在KTV包廂內舉辦婚禮,故儀式沒有被公開,所以並不算是結婚,以至於檢方不予將重婚罪起訴,所以要提告之前,還是要對法律知識有所了解,所以這時候委託富有相關經驗的第三方是最好的選擇,故在此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台北徵信社友愛徵信不僅懂得為您展開徵信社蒐證將通姦罪證收集完整,還知道如何運用徵信社調查技巧,為您執行任何的蒐證計畫,甚至能夠提供法律相關知識,讓您能信心滿滿的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