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電 – 2014-11-12 發佈 miami
吳女為某婦產科技術員,因流產導致子宮破裂,為求得一女,萌生找代理孕母的念頭。
吳女原來找台灣人士代孕,醫師認為有洩漏及遭勒索的風險,婚姻破裂為使吳女專注在工作上,
建議吳女找外籍人士,並找仲介一印尼籍的非法外勞「麗莎」當代理孕母。
雙方協議「麗莎」懷孕期間,需與吳女同住,每月支付新台幣5萬元給「麗莎」做為代價。
醫師以吳女健保卡刷用,並向保險署徵信社申請醫療費用補給付。
「麗莎」產檢時,發現懷了3胞胎,吳女在謝姓醫師建議下,帶「麗莎」北上進行2次減胎手術,並偽造簽名簽署減胎手術同意書。
警方接獲檢舉進行調查,搜索謝姓醫師的婦產科診所,並查獲吳女與女嬰,經DNA比對,證實女嬰為吳女骨肉。
檢察官認為,兩人涉嫌登載不實事項於業務上的文書後持以行使,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兩人起訴。
是否觸犯人工生殖法部分,還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