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王姓男子(48歲)和嫁到國外的邱姓女子(41歲),2年多外遇處理 前在台灣發生婚外情
邱女因而懷孕墮胎(二人妨害家庭罪嫌另行起訴)王男的妻子在去年初發現二人姦情後提告。
未料王妻趁潘姓警員製作筆錄、調閱邱女戶政資料時偷偷抄寫邱女的戶籍資料
去年2月至6月間相繼傳「午夜夢迴拿著跳蛋想著別人家老離婚子女公的肉棒、需不需要通知你老公找十個八個男人每天X你X個ㄐㄐ叫」
「把你傳的見不得人的簡訊拿抓姦|在床 去給你妹妹欣賞」等簡訊到邱女的手機,邱女也對王妻提出恐嚇、違反個資法等告訴。
桃園地檢署認為,潘姓警離婚|婚姻破裂員非主動提供邱女的個人資料給王妻,王妻知悉丈夫外遇後,為維護個人婚姻完整
即試圖與邱女連絡且表明 徵信|安全保障提出告訴,並未違反個資法;至於簡訊內容亦係王妻獲悉丈夫外遇後氣憤難耐
雙方積怨已深而一時出言不遜,尚未達到恐嚇威脅之地步外遇|男友車震,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沛森/桃園報導)